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我校与相关高校交流培养本科生协议,2024-2025学年我校将从2022、2023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到境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22、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和学校纪律处分记录。
二、交流计划
我校与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的交流时间为一学年(2024年9月-2025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为一学期(2024年9月-2025年2月)。具体的交流高校、交流时间、选派对象、选派专业要求及选派名额等见附件1,相关高校本科生交流专业见附件2-6。交流高校的具体情况、专业特色和培养方案,请通知学生登录相关高校网页查询。
三、选拔流程
(一)学生报名
请各学院(直属系)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报名学生需于5月1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至学院教学秘书陈老师处:希平楼C3-108,以“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称”为邮件主题提交电子版至学院教学秘书指定的邮箱:coebk@xmu.edu.cn
1.《我校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见附件7):纸质版、电子版。
2.中文成绩单:复印件、扫描电子版。
3.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标准详见附件8):纸质照片3张(纸质照片背面请注明“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称”)、同版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称”)。
4.《我校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见附件9):电子版。
(二)学院(直属系)推荐
请各学院(直属系)在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择优选拔合适人选,于5月15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学生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以及《我校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学院签字盖章)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学籍服务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jfwk@xmu.edu.cn。
(三)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并公布派出境内高校交流的本科生名单。
四、注意事项
(一)交流须知
学生在向学院(直属系)提出交流培养申请前,应认真学习《我校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厦大教〔2022〕23 号)和学院相关制度,充分考虑交流学习对个人绩点、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等方面的影响,合理进行个人发展规划。入选参加交流的学生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二)费用缴纳
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缴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缴纳住宿费。
(三)手续办理
教务处将在本学期结束前统一发放交流学校寄回的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本期选派的交流学生,在本学期离校前应办理好保留学籍和离校手续。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应当事先向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办理缓修手续,回校后再继续修读(可能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才能修完辅修课程)。交流结束后应在注册前办理复学手续。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182130
附件: 1.2024-2025学年我校本科生赴境内高校交流计划 附件1:2024-2025学年我校本科生赴境内高校交流计划.xlsx
2.山东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附件2:山东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
3.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
4.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
5.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附件5: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
6.吉林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附件6:吉林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xlsx
7.我校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 附件7:我校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xls
8.学生证照片标准 附件8:学生证照片标准.docx
9.我校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 附件9:我校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doc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