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9级博士生(含2018级及更高年级未参加考核和考核未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将于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进行。考核安排如下:
一. 中期考核形式
博士生中期考核重在考察博士生对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博士生是否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中期考核采取书面考查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书面材料包括:
参加考核的博士生应提交一份中期考核书面报告(不少于2000字),包括博士论文选题意义、拟开展研究内容、初步研究计划以及研究进展等内容。书面报告撰写前应事先征询主导师意见,提交学院前应经主导师审核签字。书面报告需在2021年7月15日前提交到希平楼C2-209研究生秘书处。
2.面试考核:
各系组织成立中期考核面试小组,小组由校内外教授、副教授或相当学术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5名,校外专家应为教授或具备博导资格,导师不参与其指导的博士生的考核打分),组长一般由具备博导资格的教授担任,由专家组负责博士生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以面试报告会的形式进行,包括学生汇报和答辩两个环节,学生汇报环节由学生以PPT形式进行中期考核汇报,时间15-20分钟,之后为考核小组提问和学生回答的环节,时间在10分钟左右。
二. 中期考核时间安排
本年度中期考核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中期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根据博士生的中期报告及答辩表现给出通过/不通过的意见。考核通过的博士生,可获得2学分并按培养计划继续完成博士学业。考核不通过的博士生,应在3-12个月后再次进行中期考核,两次考核不合格,将给予退学或转硕处理。
四. 其他
因出海、休学等特殊原因需延期进行中期考核的,需在7月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延期进行,无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考核的,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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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