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5届毕业研究生顺利毕业,请2015届毕业研究生及时做好学分核算。
学分核算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2015届应届毕业生可登录研究生信息化平台,在成绩管理栏目中查询个人成绩及学分;
2、2015届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进行学分核算。研究生所修学分总数、公共学位课程学分数、专业学位课程学分数及其他培养环节学分数均不得低于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要求,我院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要求如下:
硕士研究生:
学分总数≥31学分;
公共学位课程学分数=7学分;
专业学位课程学分数≥12学分,即≥4门;
社会实践=2学分(可暂无此项成绩,答辩前完成即可);
其余为专业选修课学分。
备注:《社会实践》成绩登记办法:
⑴、 提交《社会实践报告书》纸质版至学院办公室(学院或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⑵、 学生系统中录入社会实践信息,联系研究生秘书进行审核(发邮件至DAILX@xmu.edu.cn)。
博士研究生:
学分总数≥12学分;
公共学位课程学分数=4学分;
专业学位课程学分数≥6学分,即≥2门;
其余为专业选修课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阶段相加
学分总数≥42学分;
公共学位课程学分数=7学分(英语4学分、政治3学分);
专业学位课程学分数≥18学分,其中博士阶段专业学位课程≥6学分;
其余为专业选修课学分。
3、2015届应届毕业生登录研究生信息化平台,查询本人成绩后,发现成绩未录入(请确认有修读)的情况,请联系任课教师,并于10月21日前录入成绩;学院将统一于10月22日打印研究生成绩,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院团委制作就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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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