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我校-特拉华大学海洋学双博士学位项目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0年10月20日,我校与美国特拉华大学签署海洋学双博士学位合作协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按协议,双方均给予项目博士生免学费待遇、共同指导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博士生可以选择在任一方修习专业课程或完成学位论文,双方均承认学生的修习学分和答辩结果。学业完成后,我校和特拉华大学分别参照各自学位授予条件,受理项目博士生的学位申请,在符合双方对学分和学位要求的前提下,两校分别给予颁发学位证书。
2012年度,我校与美国特拉华大学海洋学双博士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学双学位项目)将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在我校博士研究生中择优选拔人选,现将2012年度我校-特拉华大学海洋学双博士学位项目选拨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计划
1-5名,在选拔过程中,选拔计划数将视申请人综合素质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申请条件
1、一年级(2012级)博士研究生;
2、外语水平符合美国特拉华大学对外国研究生的语言要求(http://www.ceoe.udel.edu/prospective/admissions.shtml),通常要求TOEFL成绩600分以上,GRE综合1200分以上(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3、优先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选。
三、申请材料
1、预选拔,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提交以下个人申请材料:
⑴、《我校与特拉华大学海洋学双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表》;
⑵、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⑶、攻博海洋学双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 1200 字);
⑷、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2、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申请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其他材料,请参见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通知中关于申请材料清单要求。
四、申请、选拔工作进度安排
1、2012年11月30日前,个人申请;
2、2012年12月15日前,学院进行预选拔,提出预选拔名单;
3、2012年12月31日前,列入预选拔名单的候选人,登录美国特拉华大学研究生申请网站(http://www.udel.edu/gradoffice/apply/),在线填写申请表格(备注:申请表中的Program项,请选择“Marine Studies - Oceanography (PhD)”),缴交申请费,提交申请表。
备注:提交申请表后,请邮件告知刘辉老师:huiliu@xmu.edu.cn。
4、2013年2月15日前,特拉华大学对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远程面试,确定录取候选名单
5、2013年3月,列入录取候选名单的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要求,提交公派出国申请相关材料。校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审核申请材料,召开学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推荐名单;组织正式推荐人选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
6、2013年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审批。
7、2013年5月,教育部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8、2013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温馨提示: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时间安排,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正式通知为准,请关注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其他说明
1. 有关研究生公派出国项目的通知、规定、表格及其他参考材料,请留意研究生院“我校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网”(http://yjsy.xmu.edu.cn/lx/index.asp)。
2.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3. 如对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有问题和建议,请与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老师,2186259。E-Mail:yjsy@xmu.edu.cn
如对“海洋学双博士学位项目”有问题和建议,请与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戴老师,2880105,E-Mail:dailx@xmu.edu.cn
刘老师,2181127,E-Mail:huiliu@xmu.edu.cn
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
2012-10-08
附件:我校-特拉华大学海洋学双博士学位项目简介
l 项目背景
我校原海洋与环境学院(COE)与特拉华大学地球、海洋与环境学院(CEOE)于2010年10月20日共同签署了海洋学双博士学位项目合作协议,项目于2011年开始实施。目前,我校已选拔推荐1位2011级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于2012年7月,前往特拉华大学进行海洋学双学位项目培养。
l 培养模式
本项目培养时间为3-5年,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可以选择以下任一种培养模式,但在对方大学至少学习一年。
模式1:博士论文在特拉华大学完成。学生们计划在我校完成前三个学期的学习(六门课程,相当于特拉华大学的18个学分),其余学期(至少三个学期)在特拉华大学完成。
模式2:博士论文在我校完成。学生们计划在特拉华大学完成前三个学期的学习(六门课程,相当于我校的18个学分),其余学期(至少三个学期)在我校完成。
模式3:博士论文部分在特拉华大学,部分在我校完成。学生应在我校和特拉华大学完成至少三个学期(连续或间歇性皆可)的学习。
l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必须达到双方大学的学分和学期要求。双方的学院或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或选修课程。具体应修课程以学生指导委员会为学生制定的培养方案为准。
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特拉华大学或我校所修课程,双方均给予承认,经过导师和本项目负责人同意,所修课程的学分可以在两所大学间互转。
l 资格考试/学科综合考试
资格考试委员会成员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三位以上(含三位)专家组成,负责进行资格考试和评定成绩;并在考试结束后,负责将综合考试的相关材料报送对方进行备案。
资格考试在我校和特拉华大学组织均可,不必重复进行,双方均给予承认。
l 博士论文答辩
学生的博士论文由特拉华大学与我校的教授共同指导和审定。博士论文应用英文书写,同时需提供中文摘要。论文答辩应在其论文主要完成地举行。
l 学位
学生如满足我校关于授予博士学位的所有要求,则可以授予我校博士学位。学生如满足特拉华大学关于授予博士学位的所有要求,则可以授予特拉华大学博士学位。请查看特拉华大学地球、海洋与环境学院(http://www.ceoe.udel.edu)有关海洋学博士学位的资格要求。
特拉华大学将授予合格毕业生哲学博士学位证书,其学位名称是“Doctor of Philosophy”。我校将授予合格毕业生“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我校博士学位证书”。
l 经费资助
学费: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只需缴纳我校的学费(我校提供奖助学金,可用于缴交学费),特拉华大学对我校的项目学生免除学费。
国际旅费和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