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两岸青年互学互鉴、交流交心,我校将继续选派符合条件的在校生于2024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地区交流学习。现将项目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台湾地区26所合作院校面向我校接收交换生,项目信息及学院可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本科二、三年级,硕士一、二年级
2.交流期限:一学期
3.申请条件:专业成绩优秀,英语四六级优良或托福、雅思同等以上水平优先
4.费用说明:
5.学费:免缴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原属学校的学费
6.住宿费、膳食费:自费
7.友情提醒
(1)在台湾地区相关院校的选课计划需先报原所在院系审批
(2)交流结束取得成绩单后可以按照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转换学分
三、选拔方式
1.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若申请在大四、研三下学期赴外交换,须自行承担可能存在延毕的风险。
(2)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
(3)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交流期间生活费及其它费用。
2.选拔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所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报名,各学院/研究院经过筛选并向学校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送至学校台港澳办。台港澳办进行初步审核,材料合格者将参加台港澳办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线下面试。
3.申请材料
(1)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承诺书;
(2)成绩单;
(3)英语水平能力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四、截止时间
请申请者于3月20日(星期三)17:30前将申请材料(无需盖章)发送至外事秘书邮箱wuxinyi@xmu.edu.cn。
五、注意事项
1.交换生免缴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原属学校的学费。
2.在交流院校的住宿费自付,交换生派出之前需按学校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3.应自觉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原则上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擅自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4.申请者请务必认真阅读交流院校相关信息,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5.入选后,非不可抗力因素随意退出项目的,今后将不再具有出境交流资格。
6.交流结束后需按要求提交返校材料,否则不予发放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