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项目: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厦大教[2015]3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过程管理,学校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以下称“大创项目”)2016年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即对研究时间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启动结题验收工作,同时对2015年立项的部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结题验收对象
根据立项任务书,研究终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前的,以及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的大创项目均要接受本次结题验收,我院共有35项(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对象
2015年立项且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大创项目均需进行中期检查,我院共有17项(见附件2)。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第一阶段:4月16日-4月28日 4月28日前向学院教学秘书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结题项目
1、填写《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
2、项目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验方案、实验过程、已完成的主要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研究体会、经费使用情况等;
3、项目各成员的研究心得体会;
4、论文或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5、成果证书及成果简介。
中期检查项目
1、填写《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书》)(见附件4)
2、成果证书及成果简介。
第二阶段:4月29日-5月3日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审核《结题报告书》或《中期检查书》、项目总结及项目成果等,提出成果及学分认定意见。
2.专家在审阅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通过”,59分及以下为“不通过”,在项目《结题报告书》上签署意见,并完成其中相关内容的填写。
3.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项目均应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6)。对结题项目推荐校级优秀项目,优秀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结题项目数的20%。
4.项目结题验收后,学院根据《我校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厦大教〔2015〕33号)文件规定,对项目组学生进行创新学分认定,并记录在学生成绩卡。课程为 《创业实践》,必修课。
第三阶段:5月上旬
教务处组织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经费拨付和新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本年度优秀项目,并对年度优秀项目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三、延期结题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填写《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以下简称《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和《中期检查书》附件4,并于4月2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中期检查书》。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的项目不予延期;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学院对延期项目需在《汇总表》中备注说明。
四、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交到希平楼C1-104,朱红梅,2880102。
五、其它事项
1. 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组织专家,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2. 各学院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2016年、2017年大创项目经费划拨的重要参考。
3. 本次将同时试运行我校本科生创新网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延期结题模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 结题项目名单
2. 中期检查名单
3.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
4.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验检查书
5.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情况汇总表
学院科创工作组
201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