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院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院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体学生。
第一章 坚决做到“五个一律”
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
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
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
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章 日常行为规范
配合校园各个环节做好体温检测。出入校门、宿舍园区、希平楼、周隆泉楼及其他需要测温的场所时,须主动出示学生证件,主动配合相关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出。严禁学生证、校园卡及出入证外借,严禁尾随进出门禁。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非必要不外出。疫情防控期间,返校后居住校内的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研究生需经导师同意、本科生经辅导员同意报学院审批,详见附件1《关于使用人脸识别体温检测一体机辅助厦大通行码系统进出校门的通知》。返校后居住校外的学生可申领出入证,填写附件5《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研究生校外住宿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所居住社区的管理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谢绝访客,禁止校外车辆入校。宿舍床位仅限本人居住,严禁出租外借、私自调换床位和宿舍,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包括家属,同学,校外人员),严禁夜不归宿。不聚集,不串门。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主动关注全国疫情动态,关注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不发表不适当、未经证实的言论,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第三章 严格外出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流程。本科生应填写《我校本科生请假单》(附件2)、研究生应填写《我校研究生请假单》(附件3),因病请假的还需附医院证明。本科生请假事由、天数等请假信息由辅导员确认核实。请假天数在1-7天的,由责任辅导员审批,报分管副院长签批(由教学秘书代办),8-30天须报院党委副书记审批。假条一式两份,由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留档。研究生单次请假1周以内的,由导师批准,学院备案;单次请假1周以上5周以内的,由导师和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研究生院备案。请假期满时,应按时返校并及时向辅导员销假。如确需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学生在厦门市范围内办理个人事务或开展科研活动的(出海除外),1天之内不需要请假单,通过我校通行码小程序审批进出校园;超过1天的,需提交假条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审批。离开厦门市的,不论时间长短均需向学院提交请示报告,批准后方可离校。请示报告需提前至少2天提交,本科生须经辅导员签字,研究生须经导师签字,请示及假条作为OA申报材料。请示模板和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4:离校申请-模板。材料均提交到辅导员老师处,其中附件4提交电子版,请假单提交纸质版。
请假获批后,请同学们务必在外出报备系统登记。网址https://ids.xm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s%3A%2F%2Fi.xmu.edu.cn%2FEIP%2Fuser%2Findex.htm
第四章 应急情况的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务必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研究生同时报告导师),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处置。排除新冠肺炎后安排入住健康观察区进行观察直到痊愈。辅导员联系方式:
2017、2019级及延期本科生,联系陈启妍老师,办公室:希平楼C2-201,电话:18959282795
2020、2018级本科生,联系黄良老师,办公室:希平楼C2-201,电话:18350210137
2019、2020级研究生,联系侯佳君老师,办公室:希平楼C2-206,电话:18906005520
2018级、2017级及延期毕业研究生,联系蔡笑霜老师,办公室:希平楼C2-206,电话:182508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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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
附件1: 关于使用人脸识别体温检测一体机辅助厦大通行码系统进出校门的通知
附件2:我校本科生请假单
附件3:我校研究生请假单
附件4:离校申请-模板【请提前2天提交】
附件5: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研究生校外住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