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沿海台风警报,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11级,强热带风暴级),今天8时中心位于台湾省台东市东偏南方向约52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1级(30米/秒)。预计台风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最强可达台风或强台风级,将于29日下午到夜间登陆台湾中南部沿海,30日下午到夜间在福建中南部沿海再次登陆。根据《我校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预案,学校启动防御第9号台风“纳沙”Ⅲ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安排专人检查本单位负责管理、使用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的门窗和水电设施,及时排除隐患,认真落实防台风防洪各项准备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派专人对校内公共场所、水库、排洪沟、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重要部位和地段进行重点巡查,及时排除隐患,严防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2、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防台风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醒他们注意出行安全,严禁下海游泳。
3、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御工作的准备。
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学校防汛办报告(联系人:马进龙 电话:2181569)。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