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厦大学〔2008〕13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名额及条件
周泳棠助学金1个名额,每人每年3000元。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者为二年级以上的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家庭贫困,需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申请者上一学年成绩优良,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材料提交
签署《周詠棠助贷学基金道义契约》,附致周詠棠学长的感谢信(手写版),以上两份材料于11月16日前提交至希平楼C2-201办公室,并填写《2018-2019学年周泳棠助学金申请名单表》(只需电子版,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feite533@xmu.edu.cn)。
四、助学金简介
我校台湾校友周詠棠先生从2006年至2011年共捐款350万元,在我校设立了“周詠棠助贷学基金”,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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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