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各项奖学金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7,30000元/名;硕士生9,20000元/名。
光华奖学金二等:硕士生1,2500元/名,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航天CASC一等:博士生1,5000元/名;航天CASC二等:博士生1,2500元/名。
宝钢特等提名(差额):1,20000元/名。
现就评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二、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对新生进行科研发展潜力的考察,保证发展潜力确实突出的新入学的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要求: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我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项兼得问题
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校级奖学金之间: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四、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认真阅读附件中各奖项的评奖规定,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请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2、所需纸质版材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提交至希平楼c2-201办公室吴珊珊老师处,电子版汇总表《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2017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同时发送邮箱nolifang@stu.xmu.edu.cn和feite533@xmu.edu.cn。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按规范填写,见附件)、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经教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只需提交纸质材料)、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奖承诺书,各一式一份。
(2)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光华奖学金:我校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4)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3张。
若有疑问,请咨询辅导员吴珊珊老师和兼职辅导员方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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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