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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时间:2018/03/06

来源: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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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萧铮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共4个名额,其中3个名额分配给本科生,1个名额按资助方要求分配给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原则上本科生资助四年、研究生资助三年。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为2017级本科新生或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其中1名为少数民族学生;

2.申请者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本科生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受助生每年核定一次,如有必修课不及格或品行不端受校纪处分者,将取消继续受助资格,转助其他特困新生。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最终受助人选由资助方确定。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3月10日前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二、陈氏洪氏助学金(陈剑渊王耐助学金和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陈剑渊王耐助学金:资助学生4名(其中医学院1名),每人5000元。

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资助学生3名,每人每年5000元。

原则上连续资助至学生毕业,但若有自动退学、留级、转学或受学校行政处分等情况之一者,取消享受助学金资格;凡有出现成绩不及格者,暂停享受助学金,待学业成绩达优良后,可恢复享受,但不补发暂停期间的助学金。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注册在校的2017级全日制本科新生;

2.热爱祖国,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品学兼优;

3.家庭有突发事故,或家中无劳力,经济困难,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资助对象重点照顾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厦门籍学生优先资助。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陈剑渊王耐助学金,另推荐1名学生参评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最终受助人选由资助方确定。

学生需填写《厦门市大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附《成绩单》、《我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于3月8日前纸制版材料送至希平楼C2-206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生活部邮箱,标题处注明“陈剑渊王耐助学金——XX(姓名)”。

请各位同学于3月10日前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三、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各单位分配金额见附件3。

(二)申请基本条件

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三)相关要求

请各位同学于3月10日前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四、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共10个名额,每人1840元。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注册在校的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

2.农村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相关要求

1、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3),需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学生另手写一份申请书;

2、《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附件4),按照标准表头填写;

请各位同学于3月8日前纸制版材料送至希平楼C2-206,电子版申请表、信息表发送至生活部邮箱,标题处注明“新长城自强助学金——XX(姓名)”。

请于3月10日前组织受助学生进行网上申请(service.xmu.edu.cn),学生如实填写具体申请理由,提交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确定的受助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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