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全面启动,在新旧就业系统更新期间,为方便2017届毕业生及时使用就业推荐表,顺利与用人单位对接,现将2017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制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作对象
预计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港澳台侨生、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生等)。其中,以下几类学生不制作就业推荐表:
本科生:外籍生、国防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生、保研推免生;
研究生:外籍生、在职生、委培生、国防生。
二、制作流程
(一)学生填写、打印
请同学们下载附件《2017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打印,推荐表为窗体保护表格只可填写内容,填写说明见附件,用A3、80克纸双面打印。
(二)学院审核
学生填写推荐表信息、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后,递交至希平楼C2-201曾隆隆老师处审核,然后至希平楼C2-309盖学院公章。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可至翔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自助打印。
(三)学校审核
1.时间:从10月8日起,学院审核完后可以交至学校审核盖章。
2.地点:(1)思明校区:请送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嘉庚三一楼)审核盖章;(2)翔安校区:请送校区学生事务大厅(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审核盖章。
3.经所在学院审核且事务大厅已盖章的推荐表不再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