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基金”将奖励一批在全国高校就读的本科优秀厦门籍学生,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厦门籍本科在校生。
二、奖励名额
名额不限,学院初审,学校复核,最终名单由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审核确定。
三、参评条件
在2015-2016学年度获得下列3项或以上成绩(荣誉)者:
1.校党委或校行政(不含校团委等各中层机构)签发授予的校级荣誉称号,如校级三好生、优秀党团员、校优秀学生干部、暑期活动积极分子等;
2.校一等奖学金两次,其他称号的奖学金需有学校证明其为一等奖学金等级;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含体育、文艺、技能等)竞赛、创新大赛,获省一等奖(前三名)或全国二等奖(前六名)及以上者;
4.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合作者名列前五名);
5.参加院(系)级及以上科研取得成果(合作者名列前五名);
6.省级党委或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成绩或荣誉;
7.在全国性及以上的大型竞赛、博览、会议等活动中担任志愿者,并获得主办方表彰的优秀者。
评定时,实行三个优先:获得成绩和荣誉多项者优先,成绩和荣誉级别高者优先,在同等条件下,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申报者优先。
四、提交材料要求
请申报同学于1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送至希平楼C2-206,《汇总表》电子版发至houjiajun@xm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年级+姓名+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汇总表。
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2.各种成绩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3.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张,背面写明姓名);
4.《我校2016年“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原文链接,我校学生处:http://xsc.xmu.edu.cn/77/fd/c3084a22732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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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