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16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补充申报参保工作将于近日展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申报参保的学生范围
本次补充申报仅针对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所有仍未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且下一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仍将在我校就读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生可以参加此次补充申报。
二、申报参保的日程安排
请想申请参保的同学于4月6日前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1.各位同学将电子版《XX学院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附件1)医保助理信箱22320141151284@stu.xmu.edu.cn。
2.申报参保的学生应按《我校学生医疗保险卡制卡范本》(在厦门从未有过社保卡)格式(附件2)将制卡资料交至希平楼C3-305,医保助理傅军处,再由学院统一提交学生处管理科。
三、需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各单位应在2016年4月6日前将《XX学院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发到学生处管理科邮箱,邮件主题格式:XX同学2016年度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并提交相应的纸质版参保申报表。
(二)本次补充申报参保前,学生因参保厦门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而领取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提供制卡资料,在医疗保险关系生效后,原社会保障卡可正常使用。遗失社会保障卡的,可在成功申报参保且缴费后由学生本人按遗失补办社会保障卡的程序办理。
(三)请按《XX学院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范例及格式要求输入学生相关信息。输入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可能导致申报不成功。
(四)此次申报参保成功的学生,其医疗保险待遇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截至2017年6月30日。
(五)此次申报参保成功的学生,需在今年5月至6月间与续保下一年度的在校学生一起缴纳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医疗保险费,届时学生处将发布相关代缴通知。
(六)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告: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告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N7540.html。
联系人:傅军 18760365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