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
厦门籍(高考前户口在厦门的同学)本科在校生。
二、参评条件
在2014-2015学年度获得下列两项或以上成绩(荣誉)者:
1.校党委或校行政授予的校级荣誉称号,如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
2.校一、二等奖学金至少一次,其他称号的奖学金需有学校证明其等级;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学科(含体育、文艺、技能等)竞赛、创新大赛获省一等奖(或前三名)或全国二等奖(前六名)及以上者;
4.省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合作者名列前五名);
5.参加院(系)级及以上科研取得成果(合作者名列前五名);
6.省级党委或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成绩或荣誉。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于12月20日17:30前将以下材料送至学工组办公室:
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
2.各种成绩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3.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张,背面写明姓名);
《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1256370976@qq.com,邮件主题标明: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汇总表。
原文链接,我校学生处:http://xsctemp.xmu.edu.cn/s/122/t/377/a0/f7/info1722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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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