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推动学校发展而奋斗,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我校五四红旗团委”、“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我校优秀共青团员”和“我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在校注册团员。
二、我院申报名额
五四红旗团支部,本科生2名、研究生2名;
优秀团员,本科生15名,研究生10名;
三、申报条件
(一)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工作能力强,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2.认真做好“三会两制一课”、“推优入党”、收缴团费等团务基本工作,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不断提升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工作活跃,有1 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校园文化活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同度。
4.组建成立志愿服务队(站),经常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够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 次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次获奖集体中评选产生。
(二)我校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1.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带领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工作,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为同学办实事、解难事,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
优秀团支部书记从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书记中产生。各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团总支书记,占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三)我校优秀共青团员
1. 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参评年度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学业学术科技活动、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等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同学进步。
3.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4.2015 年3 月30 日前,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优秀共青团员的政治面貌一般应为共青团员,本科生保留团籍的党员推荐不超过总数的30%;研究生由各基层评选单位自行把握,一般不超过50%。
“我校十佳团员”从当年度的优秀团员中评选产生。
申报方式: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等奖项申请表(见附件)请于4月23日11:00前交至团总支书记侯琳处,周隆泉A2-207,电子版发送至11769683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