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新同学:
为做好2015-2016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学生从我校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登录学工管理系统进行申请认定。9月30日前新生认定结束。
二、学生申请流程
1.新生申请
新生通过学工系统http://i.xmu.edu.cn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将系统生成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打印后提交各学院,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我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已经提交过调查表的新生不用再提交。
2.学生提交的上述材料由学院负责统一保管
学生提交的表格特别是《调查表》是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认定和获取资助的重要依据,故该表格应由辅导员统一管理。
三、学院工作流程
1.辅导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和接受资助后须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谈话。
请2015级通知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以下时间到希平楼C2-206找辅导员。
9月22日(周二),下午14:30-19:20,21:00-22:00
9月23日(周三),上午8:30-11:30
2.各单位以年级(或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工作须在辅导员或班主任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3.评议小组要逐一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调查表》,从家庭基本情况、在校消费情况两个主要方面,以食堂消费情况和是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因素为参考,客观、公正地对相关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评价。评议小组组长在学生《申请表》的“陈述理由”一栏中写明认定理由,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在校消费情况。初步评议结果报所在单位学生工作组进行审核。
4.学生工作组审核通过,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信息应避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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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