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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2014年下半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时间:2014/11/13

来源: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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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奖评优相关文件 

      《我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我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
管理办法》(厦大学〔
201319号)、《我校“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
201320号)、《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2013级转出的同学在我院参评,2013级转入的
同学在原学院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1000/人,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500/人。各年级拟分配名额如下:

年级

优秀学生奖学金

荣誉称号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

总计

总金额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总计

2013

14 

27 

76 

189 

113500 

11 

3 

46 

2012

14 

28

3 

11 

3 

2011

10 

20 

8 

2 

合计

38 

75 

8 

30 

8 

注:其他六种奖学金包括学业进步奖学金(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5%)。这六项奖学金合计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20%。


三、评审程序

(一) 学院下发评奖评优通知。

(二)同学自主申报。电子版:《我校优三、三好、优干申请表》《我校本科生优秀学生
奖学金申请表》
、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统一发到邮箱:
310779121@qq.com
纸质版《我校优三、三好、优干申请表》《我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交到团委
办公室C2-206。所有材料上报时间截止11171100
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 资格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

(四) 荣誉称号由各年级分别组成师生代表评议确定推荐顺序。学业优秀奖学金参考申报者在可比范围
内成绩排名位置推荐、其他奖学金由学院组织师生代表不分年级评议推荐。

) 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审核确定初评结果,院内公示后上报学校。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本次评奖评优中,本科生的参评学生在2013-2014学年内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
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除体育课外,其他课程的缺考算作不合格。

(三)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
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四)2014年已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再参评本次本科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参评201
5年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
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优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六)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
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
30%。因此,学业进步奖学金只面向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评选


(七)转专业同学回原学院参评。2014年从本院转出的本科生参评奖学金或荣誉称号需由现在学院
教学秘书出具
成绩单


(八)评奖评优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
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九)电子版申请表(以“年级+姓名+学号”命名)和证明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中,文件夹以
“年级
+姓名+学号”命名,压缩打包发送。同一张申请表上可填写多个志愿在“评选类别”上
同时勾选,注意!纸质版用铅笔打勾

(十)凡在上一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
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十一)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
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
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相关文件参见学生处通知,原文链接:

http://xsc.xmu.edu.cn/s/122/t/377/60/6c/info155756.htm

对评选过程有意见或建议可联系0592-2880128或分管辅导员。
                                                                                                                      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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