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
已获得2014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已获得201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
1.台湾学生名额:
博士生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硕士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本科生一等奖14名,二等奖21名,三等奖34名。
2.港澳侨学生名额:
硕士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本科生一等奖14名,二等奖21名,三等奖35名。
三、奖励金额
博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
硕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
本科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五、申报名额分配
1.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
2.本科生:各学院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 申报名额分配表。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个人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一份即可)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送到希平楼C2-201,同时,请将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以下信箱:zenglonglong@xmu.edu.cn
七、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4.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