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于2014年1月中旬统一为延长学制至2013年1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延期毕业生)寄送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分类邮寄
1.机要寄送的档案(用人单位或学生要求采取机要方式寄送的档案)
2.EMS邮寄的档案(用人单位可接收EMS寄送的档案或寄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
3、已就业、需要邮寄的同学,请落实寄送的类型(机要或者EMS),并写明具体的邮寄单位名称、地址、接收人、邮编,于2014年1月6日前发送邮件至兼职辅导员陈俐骁处,邮箱468180747@qq.com。未就业的同学,档案可发回原籍。请这些同学也将具体寄送情况发送至兼职辅导员陈俐骁处。
二、其他事项
1.户口迁移:可凭常住人口登记表(未领取的同学可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复印件等材料到我校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2、党组织关系结转:请至辅导员处上交党费后,至希平楼C2-208党务秘书张红疆老师处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