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制作:
1、采取网上填写方式,由毕业生登录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121.192.190.112/default.asp)填写推荐表中各相关栏目。
2、毕业生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
3、填写完毕网上生成推荐表后请用A3、80克纸打印。
二、学院审核:
1、毕业生填写完毕之后,可联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人(主管研究生的党委副书记或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到希平楼C2-308找陈丽丹老师盖学院公章。
2、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推荐表原件。
三、学校审核:
1、时间:从9月29日起,每月10日之前,需要制作推荐表的同学请在上班时间交至希平楼c2-201办公室,统一汇总后送交学校审核后再由同学领回。紧急需要单独办理的同学,可到学院签字盖章之后,到学生事务大厅自行办理。
2、学校办理地点:
翔安校区:请送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主楼一号楼C105)审核盖章。
3、经所在单位审核且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已盖章的推荐表不再重新办理。
学生工作处
2013年9月12日
附:201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
1、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推荐表原件。
2、 毕业生请根据所在学院的要求在线填写推荐表各相应栏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再点击“生成推荐表”即可生成自已的推荐表WORD文档,保存到本机后再用A3、80克纸打印。
3、 除导师评语、学院评语外,推荐表中各栏目必须在线填写。导师评语、学院评语根据所在学院要求填写,这两栏如手写,必须用钢笔或水笔。
4、 学号、姓名、性别、生源地区、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学历、学习年限、培养方式等栏目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审核生源时报送,毕业生不可更改,如核对有误,请联系辅导员进行登记,由学院向学生事务办理大厅报送情况,并修改生源后,再重新登录本网站打印推荐表。若推荐表已经就业指导科审核盖章,则需持推荐表原件和学院开具的生源情况更改证明,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在推荐表原件相应栏目上加盖校对章。
5、 毕业生应慎重填写推荐表中各栏目内容,经所在单位审核且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已盖章的推荐表不可再重新办理,且推荐表中各栏目原则上不可修改。只有如下几种情况,可在推荐表原件上修改并加盖校对章:
(1)新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有新的获奖情况,可带证书原件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在修改部分加盖校对章,政治面貌有变动可持学院证明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加盖校对章。
(2) 研究生在就业过程中单位要求在推荐表专业一栏注明研究方向的请持学院证明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加盖校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