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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 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22

来源: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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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闽委教宣[2013]26号),今年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三好学生24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6名、省级先进班集体7个,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学生班集体。

我院可向学校推荐1名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或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含硕博士及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超过7天,参加志愿服务工时超过40小时;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超过7天,参加志愿服务工时超过40小时;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总支书记)等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于526日前将相应材料(见附件)提交给班级行政班长,并由所在班级填写《我校申报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并于529日前将候选人材料及班级民主评议表提交至翔安校区希平楼C2-104办公室辅导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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