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为建设和谐校园而奋斗,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我校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我校优秀共青团员”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各研究生团支部和注册团员。
二、申报条件
(一)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工作能力强,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2.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校园文化活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同度。
3.认真做好“推优入党”、收缴团费、团课学习、微博建设等方面工作。在2012年围绕“学雷锋”、“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等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本院研究生团支部共评选“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
(二)我校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1.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
2.带领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工作,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为同学办实事、解难事,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3.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
优秀团支部书记要求从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书记中产生,亦可推荐1名优秀团总支书记,占本院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三)我校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品德高尚,理想信念坚定,在一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带头参加社会实践、课外学业学术科技活动、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为集体获得荣誉。
3.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本院研究生团支部共评选“我校优秀共青团员”8名,从中挑选1名优秀共青团员上报校团委,参评“我校十佳共青团员”。
三、评选流程和要求
1. 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团组织或同学填写《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我校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申报表》、《我校优秀(十佳)共青团员申报表》、《我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见附件),于2013年4月17日24:00前交到宋同学处,电子版同时发至sxh215@163.com,联系电话15260220175。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由院团委、团总支负责考评,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附件:
《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我校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申报表》
《我校优秀(十佳)共青团员申报表》
《我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