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30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原则上推荐博士、硕士各一名到学校参评,奖金5000元/人。
2、建设银行奖学金:博士1名,硕士1名,奖金2000元/人。
3、工行奖学金:博士1名,奖金2000元/人。
4、众和奖学金二等:硕士1名,奖金2000元/人。
5、鑫展望奖学金:博士1名,奖金2500元/人。
6、余绪缨奖学金:硕士1名,5000元/人。
7、象屿奖学金一等,博士1名,5000元/名。
8、国际学生奖学金:可推荐博士1名到学校参评,博士生:一等10000元/名,二等6000元/名。
从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201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13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评同级别的校级奖学金。获校级奖学金后又有突出成果者,可以申报高一级别校级奖学金(如果重复申请同级别的校级奖学金,期间需间隔两次校级奖学金的评选,且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如果申报高一级别的校级奖,需有新的科研成果,旧的科研成果可以重复计算)。
二、评选标准、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我校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1〕29号)执行(见附件)。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见附件)。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无证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我校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我校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11年版)”(见附件)。
2.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我校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参评三大奖者请填写《我校亚南、本栋、文庆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其它奖项请填写《我校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并连同科研成果复印件于2013年3月15日下午17:30前提交至翔安校区希平楼C2-104办公室,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导师推荐意见和学院意见请详细填写。所有表格可从附件下载。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feite533@xmu.edu.cn。
以上通知的详细通知可参考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xmu.edu.cn/hy/Show.asp?id=3645和学生处网址http://xsctemp.xmu.edu.cn/s/122/t/377/ff/0d/info1308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