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和“博海奖学金”“TYM新声力量奖(助)学金”等院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参照学生工作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5431.htm】: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和参评条件(研究生)
研究生(非海外生)候选人基本参评部分条件详见附件6。
附件1、3为名额分配、奖励对象情况,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已截止。其他校庆奖学金项目我院研究生名额如下。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10项,推荐或奖励16名研究生)
奖项1:文庆、亚南、本栋三大奖
推荐名额:原则上推荐在学的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共2个推荐名额)。
金额:10,000 元/名
备注:见学生工作处通知附件1三大奖全校共有12个名额(每个奖项4个),全校理论申报名额为65人。
奖项2:庄绍华奖学金
奖励名额:1名在学的博士研究生
金额:2500元/名
奖项3:鹭燕奖学金
奖励名额:在学的硕士生1名、博士生2名
金额:3000元/名
奖项4: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
奖励名额:在学的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
金额:3000元/名
奖项5: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
奖励名额:在学的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
金额:3000元/名
奖项6:黄仲咸奖学金
奖励名额:在学的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
金额:3000元/名
奖项7:曹德旺奖学金
奖励名额:在学的博士生1名
金额:4000元/名
奖项8:蔡启瑞奖学金
奖励名额:在学的博士生1名
金额:5000元/名
奖项9:余绪缨奖学金
奖励名额:在学的硕士生1名
金额:5000元/名
奖项10:黄希烈奖学金
奖励名额:在学的博士生1名
金额:8000元/名
(二)定向奖学金(1项,奖励1名硕士研究生)
奖项:国泰君安筑梦强国奖学金
奖励名额:奖励1名硕士生
说明:奖励基本学制年限内的普通全日制在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生标准参评)。
金额:10,000元/名
(三)专项奖学金(已经提交学校评选)
(四)院级奖学金(奖励12名研究生)
奖项:博海奖学金
奖励名额:奖励10名研究生
金额:2500元/名
奖项:TYM新声力量奖(助)学金
奖励名额:奖励2名研究生
金额:2500元/名
说明:硕博比例暂定为1:1,会根据本次校庆奖学金的获评情况进行调剂。请根据要求同样提交申请表、事迹说明、证明材料。
二、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
1.“三大奖”的评选,由各系学生自主申报,提交材料后进行答辩。学院评审后推荐硕士、博士各一名。其他奖项申请不需要答辩。
2.其他奖项由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上述奖项的获得情况,按系别分配。学院评审依据为申请表和事迹说明表格。
3.根据申请人是否获得“三大奖”,学院提供学校备选申请方案。
(二)材料提交
1.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5.pdf。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等详见附件8压缩文件。学院负责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
2.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当选,则不可再参评本次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3.提交填写附件1:事迹表格,按照表格说明要求填写,仅需要发送电子版。
4.提交填写【校级奖学金申请表】或【院级奖学金申请表(审批表)】,其中的论文分不需要填写。申请奖学金不严格参照学生志愿,部分奖学金名额将由学院调剂。
5.所有的事迹应当辅以证明材料,建立文件夹【证明材料-张三】一并打包发送,并提交相应纸质版材料,如不提交辅助证明材料的,将认为申请事项不实,不予推荐参评。
6.材料中,除了【科研成果】,其他项目(包括志愿时长)的评审材料有效时间为前三个学期(含小学期),即2023年2月12日-2024年2月24日。不在期限内的事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还请自主删除。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需在3月15日11:30前提交,签字应当手写签字。如导师暂时不方便签字,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需要有导师的口头同意截图或提交电子签名。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材料报送地点和电子邮箱
纸质材料提交希平楼C2-107
硕士研究生电子材料提交邮箱654385945@qq.com
博士研究生电子材料提交邮箱442428323@qq.com
文件按照附件pdf要求命名或打包;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硕/博-校庆期间奖学金。超大附件请尽量以qq邮箱发送。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附件5)
1.《我校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之前的学生参评适用);
2.《我校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参评适用);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我校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7号)执行。
四、相关奖项的问题和可否兼得说明
1.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申请三大奖者,申请内容应当包括个人所有事迹。如申请三大奖者申请三大奖之外还需申请其他奖项,需要使用未使用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4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4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5.院级奖学金同上要求,并且不可以和本次其他的校庆奖学金同时获得。
6.部分问题参考附件9。
7.部分评奖细则较以往有所不同,可参考附件2(试行),如有相关意见欢迎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8.事迹说明表格稍有修改,如先前已经提交材料的请简单修改一下事迹表格并重新提交表格即可,以3.14新表为准。
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