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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时间: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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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23-2024学年毕业班学生:

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根据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我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我校“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3-2024学年内(即2024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照《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10%2%8%2%,由研究生院提供如下:


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研究生224174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发布评优通知;

(二)院系组织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院系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院系从表彰评优管理系统上报送);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我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4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五、评优材料提交要求

填写问卷: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填写https://v.wjx.cn/vm/rpVPXgx.aspx#

填写问卷:其他3项荣誉称号申请者填写https://v.wjx.cn/vm/wIqkgIh.aspx#

提交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问卷中的事迹说明要求:申请优秀毕业生的,请填写所有在校期间事迹;申请其他毕业班荣誉则应当是2023年9月10日至材料提交日期的事迹(包括志愿时长)。

截止时间:5月31日周五下午17:00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23982455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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