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奖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执行:
《我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我校“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附件2)、《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附件3)。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2%、8%和2%。
奖项 | 数量 | 评审周期 |
优秀三好学生 | 7 | 证明材料评审周期为2023年9月10日-2024年8月31日;课程成绩为2023-2024学年,截止至2024年9月8日 |
三好学生 | 28 |
优秀学生干部 | 7 |
1.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2.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3.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2023-2024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学院;4.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自评表(附件4)、证明材料。各项材料请于9月4日中午12:30——13:30之间交至芙蓉7一楼党团活动室。注:证明材料请按自评表进行排序,自评表上的加分项请与证明材料的名称完全一致。
2.电子版:于9月4日中午13:30前填写「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优信息收集表」
https://f.wps.cn/g/nJSbN6al/
(四)评审要求
1.各同学必须严格按照评审要求进行填报。
2.志愿工时要求评审周期内至少完成20个志愿工时。
3.出现学籍变动的同学应回2023-2024学年所在原学院进行参评。
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学工组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