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
1.《我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我校“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试行)》。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2023年级及以前的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研究生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11、45、11人。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发布评优通知;
(二)院系组织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院系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表彰评优管理系统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我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8.学生申报本学年度所用的相关事迹,应当是2023-2024学年事迹,时间周期为2023年9月10日-2024年8月31日,在此时间范围之外的事迹不可认定参评加分;
9.各项加分规则详见《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试行)》,2023级研究生成绩(绩点)暂时以教务官网为准(提交证明截图),无需填写排名;
10.学生干部经历的“评级”结果可不填,院内的任职证明暂不用提交。
五、评优材料提交要求
务必于9月4日(周三)22时前提交以下材料(无申请表)
(一)填写问卷表格https://www.wjx.cn/vm/Qst1B72.aspx#
注意:为减少评选过程的计分和核查工作量,烦请不要把学年以外经历填写进去,这不会产生加分;事迹还请从简填写,根据样例填写,不要太大篇幅,谢谢配合
(二)电子版事迹证明材料发送邮箱2398245505@qq.com
文件、邮件请严格命名为学号-姓名-评优。暂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因部分证明无法在截止日前开具,而需要延缓提交证明材料的,请在问卷最后一栏填写说明,并于9月8日之前发送提交到位,逾期提交、无证明材料不予参评。
如有疑问详询徐惠聪老师、江子扬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