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下半年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奖项 | 奖励金额(元/人) | 奖励名额 | 提交材料要求 |
2021级 | 2022级 | 2023级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2 | 2 | 2 | 纸质版: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待获奖人选名单公示后,严格按照审批表规范(附件5)填写系统后导出);2.《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3.《我校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7);4.《自评表》(附件4)及证明材料。 电子版: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待获奖人选名单公示后,严格按照审批表规范填写后系统导出);2.《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13(因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需同时为上一学年及当学年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务必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各年级上学年困难认定人数按比例分配) | 纸质版: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2.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3.《我校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7)4.《自评表》(附件4)、其他证明材料。 电子版: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2.《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 |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附件1:《我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附件2:《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3.附件3:《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相关材料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于9月11日中午12:30——13:30之间交至芙蓉7一楼党团活动室。电子版于9月11日中午13:30前打包发送至xmucoebgs@163.com(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奖项”,具体文件命名为“××申请表-张三”),并填写「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奖国励评选信息收集表」https://f.wps.cn/g/lDNaFfNm/。
2、所有事迹需提供证明材料,参加学院相关活动如无证明,可找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负责部门的部长签字确认,纸质材料的顺序须跟《自评表》对应。
3、2023-2024学年志愿服务工时不足20小时者,不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备注: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需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提交民主评议表;关于参加民主评议的原则:要求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并且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方可参评。未如实进行班级民主评议的申报人,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班级民主评议若时间较紧,可在班级内发起在线投票,依据在线投票结果填写民主评议表。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含1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30%),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评审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可见《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3.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参评当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严禁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5.往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仍然可以申报,评奖规则中从未提及仅能申请一次的相关表述!!!
6.出现学籍变动的同学应回2023-2024学年所在原学院进行参评。
7.证明材料评审周期为2023年9月10日-2024年8月31日;课程成绩为2023-2024学年,截止至2024年9月11日。
五、奖项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5.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六、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由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材料需要提交至教育部审核,为规范材料填写,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评定后再进入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各同学应严格按照审批表规范填写。
2.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还需提交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查,学院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
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学工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