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奖项 | 奖励金额(元/人) | 奖励名额 | 奖励对象 | 限制性要求 | 提交材料要求 |
中国银行奖学金 | 3000 | 1 | 2022级、2021级本科生 | 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 | 纸质版: 1.《我校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8); 2.《我校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7); 3.《自评表》(附件9)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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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 | 10000 | 1(差额推荐) | 台湾、港澳学生 | 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4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 纸质版: 1.《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附件10)及相关证明材料 2.《我校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7) 3.《我校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附件11)
电子版: 1.《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附件10); 2.《我校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附件11) |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附件1:《我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附件2:《我校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
3.附件3:《我校中国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3月修订)》;
4.附件4:《我校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
5.附件5:《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6.附件6:《我校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相关材料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于9月18日中午12:30——13:30之间交至芙蓉7一楼党团活动室。电子版于9月18日中午13:30前打包发送至xmucoebgs@163.com(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奖项”,具体文件命名为“××申请表-张三”),参评中国银行奖学金的同学请一并填写「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信息收集表」https://f.wps.cn/g/TN2MKanY。
参评本次中国银行奖学金的同学已经提交过2024年国奖或国励的材料的,若无新材料需要补充,则无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但应提交本次奖学金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无论是否已经参评2024年国奖或国励,所有参评本次中国银行奖学金的同学均需按要求填写信息收集表,否则参评无效。
2、所有事迹需提供证明材料,参加学院相关活动如无证明,可找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负责部门的部长签字确认,纸质材料的顺序须跟《自评表》对应。
3、2023-2024学年志愿服务工时不足20小时者,不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备注: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需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提交民主评议表;关于参加民主评议的原则:要求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并且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方可参评。未如实进行班级民主评议的申报人,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班级民主评议若时间较紧,可在班级内发起在线投票,依据在线投票结果填写民主评议表。
2.严禁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
3.出现学籍变动的同学应回2023-2024学年所在原学院进行参评。
4.证明材料评审周期为2023年9月10日-2024年8月31日;课程成绩为2023-2024学年,截止至2024年9月11日。
五、奖项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5.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6.院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与其他国家级、校级、院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可与本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
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学工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