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延期毕业博士生:
在延毕期间,如果您需要申请延期住宿,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截止2020年6月30日由研究生院向公寓办提供的应届延期毕业博士生名单内的学生(延期博士应在研究生院网站“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交延期申请并由导师审核通过,方具备申请延期住宿资格)。
7月和8月毕业的学生,如需住宿到7月底,需要参考以下要求进行双登记(研究生系统和公寓系统)。
二、申请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9:00-17:00)
三、申请方式
1.方式一: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我校公寓办”,发送关键词“宿舍网申”,点击【翔安校区博士生延长住宿申请】的链接,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入口登录系统后按步骤完成申请。
方式二:打开浏览器访问xmuxg.xmu.edu.cn,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入口登录系统。进入系统后,在首页“全部应用”中点击“更多”——选择“服务类别”中的“公寓业务”——点击下方应用“翔安校区博士生延长住宿申请”,按步骤完成申请。
- 7月3日-7月6日学院辅导员审核。
四、入住延期宿舍办理手续时间
2020年7月27日-7月30日(9:00-17:00)。
五、办理流程
1.原宿舍退宿:学生到原住楼栋所在物业管理站办理原宿舍退宿手续,领取《学生宿舍设施清点单》。
2.学生凭原宿舍《学生宿舍设施清点单》,到公寓办确认新宿舍,并在住宿管理系统上发起调宿申请。
一期、三期、四期公寓办地址及联系方式: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大厅,电话:0592-2886252。
二期公寓办地址及联系方式:笃行9-10连廊,电话:0592-2886251。
3.入住延期宿舍:学生到新住宿楼栋所属的物业管理站办理入住手续。(各楼栋所属物业管理站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详见《翔安校区2020届毕业生退宿手续办理流程》)
六、相关说明
1.延期毕业博士生不能在原宿舍住宿。
2.延期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学生暂不提供住宿。
3.对于逾期未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学校将视其自动放弃延期住宿,不再为其提供延期住宿床位。7月27日—7月29日,学生可继续在原宿舍居住,7月30日17:00以后,学校将关闭学生宿舍门禁,并切断宿舍电源。若因学生滞留宿舍而导致个人物品被清除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4.床位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将依照学校相关住宿管理规定,取消本人就读期间的住宿资格。
翔安校区公寓办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