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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18年度我校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9/03/06

来源: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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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集中展示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 “双一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树立典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我校优秀共青团员”等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在校注册团员。

二、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我校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5.参评团支部应在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上达到两星级(含)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次获奖集体中评选产生,参评团支部应在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上达到四星级(含)以上。

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为本科生2个,研究生1个,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为本科生2个,研究生1个。获得优秀的团支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我校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密切联系青年, 带领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工作, 认真执行团的上级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 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 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 70 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

优秀团支部书记从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书记中产生。 研究院团委、 团总支可推荐 1 名优秀团总支书记,学院团委下辖团总支数超过 2 个的,可推荐 2 名优秀团总支书记,不占用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三)我校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3.模范作用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学业学术科技活动、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等团的活动, 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 4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 70 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 2018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优秀共青团员的政治面貌一般应为共青团员,本科生中保留团籍的党员推荐不超过总数的 30%;研究生的比例可适当放宽。“我校十佳团员”从当年度的优秀团员中评选产生。

校级优秀团员名额为本科生14名,研究生13名。

三、评选要求和流程

1.本次评优年度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 在评优工作前,要认真整肃团支部纪律,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做好团籍注册等工作。

2.学院团委将召开团支部现场述职大会,大一至大三年级团支部、要申报优秀团支部的大四年级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也必须参加现场述职,并在3月11日前向团总支书记提交申请表(见附件)。现场述职时间、要求另行通知。不参评的大四年级和研究生团支部提交书面工作述职材料(文字+活动图片)在3月20日前给团总支书记。

3、优秀团员可向团支部提交申报表格(见附件),每个团支部可推荐1名优秀团员,最终评选结果由学院团委讨论决定。团支部在3月11日前将推荐团员的表格汇总给团总支书记。

4、团总支书记收齐上述材料后,本科生交至希平楼c2-206办公室侯佳君老师处,研究生交至希平楼c2-201办公室吴珊珊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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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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