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9届本科毕业生:
为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户口迁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位同学下载附件中的Excel表格,并按要求填写。要求认真核实户口迁移地址,户口一旦迁出将无法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户口迁移详细地址请务必确认清楚!!!表格已有模板(附件1),它按照毕业去向的不同用不同颜色的字体标明,请参照模板填写!!
一、所有的同学都需要填写“总表”;延期、申请留档的同学,还需填写“暂缓处理”表。
二、户口没有迁入学校的,只需填写“总表”,迁入地和迁出地都填写现在户口所在地地址。
三、户口迁入学校的:
1.升学本校的填写“保研本校”表。
2.留本市工作的填写“ 本市工作”表。
3.到厦门市以外工作、回原籍或考取其它院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填写“市外”表,在表格的迁往地址一栏填写落户详细地址(如:××省××市(县)××区(乡)××路(村)××号××室)。户口迁移详址要确认清楚,必须与报到证开往地区一致。
4.常住人口登记表留在自己手里的,请在6月5日前提交至希平楼C2-206办公室。
四、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厦门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到市公务员局报到后,在本年度内持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表)和相关材料,直接到入户所属派出所进行网上迁移,办理入户手续。
本校升学的,9月份与新生一起到大学路派出所申报窗口办理户口。
五、毕业生户口迁出后,需按户口迁移证的时限(30天内)及时到入户地派出所落户,超过时限无法落户自行负责,不得退回。按规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必须把户口迁出,未按规定办理迁移,滞留在校的,由此所造成户籍管理的不便后果,需自行承担。
六、各班将表格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发给兼职辅导员许继聪,邮箱1822828605@qq.com,时间截止6月5日下午5点。
同时,请同学们将各自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接收函复印件、单位证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调档函、拟录取证明,只要可以证明的材料都可以)等毕业去向证明材料交至希平楼C2-206(已提交过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时间截止6月6日下午5点。
七、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反馈给班干部,班干部统一反馈给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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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