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我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都会将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或受理证明带回学校交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确认。为方便各位同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明校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将高校确认表或受理证明交给辅导员,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于9月19日前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嘉庚三号楼1314)。
二、翔安校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将高校确认表或受理证明交给辅导员,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于9月19日前送至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学武楼C105)。
联系人:沈鑫,2188162。
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