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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时间:2014/09/11

来源: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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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附件1),学校每学年初进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给予资助。认定程序如下:

1、9月19日前,申请认定的学生从我校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登录学工管理系统申请认定。将系统生成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打印后提交班级生活委员或辅导员。
    新生、首次申请认定的老生或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的老生,除了《申请表》,还需要提交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我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须和辅导员进行谈话。

3、9月22日-26日,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要逐一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调查表》,从家庭基本情况、在校消费情况两个主要方面,以食堂消费情况和是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因素为参考,客观、公正地对相关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评价。评议小组组长在学生《申请表》的“陈述理由”一栏中写明认定理由,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在校消费情况。初步评议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组进行审核。

4、学生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本单位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询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辅导员要在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提交学校审批,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信息应避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

5、9月24日前完成老生认定工作,9月30日前结束新生认定工作。

6、2012级、2014级本科生分管辅导员:黄德强 dadop@xmu.edu.cn;
   2011级、2013级本科生分管辅导员:侯佳君 houjiajun@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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