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34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本次学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25项)、定向奖学金(5项)和专项奖学金(4项)三大类。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
http://xsc.xmu.edu.cn/picture/article/122/19/34/e7c768d14dfdbbc6a61297b955cf/210fbb3e-2436-49db-a7aa-9eea905614fa.doc
分配到我院本科生的名额见附件,其中三大奖为差额评选。
二、申报注意事项
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附件《我校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条件按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相关评审办法和评奖表格请见(http://xsc.xmu.edu.cn/s/122/t/377/38/59/info145497.htm)。
申报三大奖的事迹和成绩为所有在厦大就读期间。
申报其他校奖的评审范围为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成绩排名可咨询各班学委。
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1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3年国家奖学金、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014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外的校级奖学金。
2.国酒茅台福建省经销商联谊会公益奖学金(校庆期间评选)和吴宣恭科研奖学金(下半年评选)一年内可以兼得其它校级奖学金。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14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1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几项奖学金。
三、评审流程
1.申报同学将《我校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dadop@xmu.edu.cn和各班负责人。纸质版签字后交给各班负责人。(3月12日12:00前)
2.各班负责人将申报同学的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公布,由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班级负责人将《我校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与申报人材料(志愿服务工时证明、申请表等)一并交到学院学工组办公室C2-206 黄德强老师处。(3月13日17:00前)
3.学院评审小组审核材料并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后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