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34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1. 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研究生(各4名,共12名):原则上各学院、研究院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各类奖学金我院的申报名额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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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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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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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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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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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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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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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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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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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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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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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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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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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奖学金(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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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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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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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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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展望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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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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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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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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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绍华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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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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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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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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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屿奖学金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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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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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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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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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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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屿奖学金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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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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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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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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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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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绪缨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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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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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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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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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鹏生态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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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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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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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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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生奖学金(一等或者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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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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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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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10000,二等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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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要求
1、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我校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所有的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2、研究生(非海外生)候选人基本参评条件:
(1)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2)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发表专著、获得高水平科研奖励或有其它被学院评奖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突出科研成果。(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我校。增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3)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我校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我校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二)提交材料要求(以下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1、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3月11日下午17:3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希平楼C2-201办公室,电子版(只需发送要求电子版的材料)发送至邮箱feite533@xmu.edu.cn
2、具体的材料要求
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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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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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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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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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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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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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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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校级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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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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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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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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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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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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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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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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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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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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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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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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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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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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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我校,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我校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 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为准;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⑤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9)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
三、重要说明:
1.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因此,同学们可以在申请三大奖的同时申请其它奖项。
2.获得过201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3年国家奖学金、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014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1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14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几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