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本年度的一揽子助学金已经开始评选,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资助项目分配方案
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划定的2023-2024资助项目分配方案,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可申报的奖助学金包括: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 |
秋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 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资助总额度18000元,学院将在下达的额度范围内自行确定各档次名额 |
艾德励学金 | 6660元 | 5人 |
立方助学金 | 3000元 | 1人 |
郑声滔自强助残励学金 | 5460元 | 不分配名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自由申请,最终资助情况由学校或资助方确定 |
潮汕校友会助学金 | 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 |
大连校友会助学金 | 一等5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3000元 |
国际学院校友励学金 |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 |
注:各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要求,需要资助的学生应主动提出申请。请需要申请的本科生于11月22日17:30前提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逾期将不再接收认定)。学院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各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附件2)进行评定、审核,按照资助原则进行统筹安排,确定各类资助项目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详见附件3),可等评定结果出来后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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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8日